2022年09月23日 17:46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峰路雨污水改造及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兴宁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23日 17:4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10月1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0月1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 | ||
预算金额 | ¥589.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志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2213708 18376699439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姚昌松139788666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5层50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志海0771-2213708 18376699439 |
项目概况 高峰路雨污水改造及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0883001001
项目名称:高峰路雨污水改造及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58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高峰路雨污水改造及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南宁市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南兴发改投资【2022】291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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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0883001001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南宁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以及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南宁市注册的子公司】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
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 ||||||||||||||||||||||||||||||||
3.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请于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南宁)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6.评标方式 | ||||||||||||||||||||||||||||||||
本次招标高峰路雨污水改造及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 ||||||||||||||||||||||||||||||||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3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 ||||||||||||||||||||||||||||||||
8.发布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9.交易服务单位 |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 ||||||||||||||||||||||||||||||||
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3290726)。 | ||||||||||||||||||||||||||||||||
11.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陆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企业每次登录桂建云时自动同步全国平台数据),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至少提前24小时将所需投标材料下行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12.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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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定额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 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大型 企业不得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南宁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以及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南宁市注册的子公司】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 至 2022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
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联系方式:姚昌松13978866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海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号荣恒名都A座5层508号
联系方式:陈志海0771-2213708 183766994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志海
电 话: 0771-2213708 18376699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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