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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镇工业园区雨污水整治及环境提升工程的招标公告

· 2022-12-09

大路镇工业园区雨污水整治及环境提升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ZJXQ202212847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路镇工业园区雨污水整治及环境提升工程已由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关于大路镇大路镇工业园区雨污水整治及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镇新审批经审【2022】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江市大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路镇工业园区雨污水整治及环境提升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工业园区内。

2.1.2建设规模:大路镇工业园区范围内新建污水管网约2000米,新建雨水管网约2500米,路面修复约4000平米及绿化恢复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 年1 月15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1月30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5月15日

2.1.5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大路镇工业园区雨污水整治及环境提升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主要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内容;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等国家规定的专项验收工作等全面负责。1.设计部分:项目的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2.前期工程相关咨询部分手续办理;3.建筑安装部分工程:雨水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土方工程、道路恢复工程、绿化恢复工程等;4.应由中标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1)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同时需提供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2)国家注册监理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需提供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需提供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4)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注:1.如申请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 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C)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E)项目管理机构:设计负责人须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需提供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质,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需提供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要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致。

(F)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3.3.2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2 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20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无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况的(结果按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3.6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工程总承包中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 施工工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C)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7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9本项目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设计文件,项目建议书、设计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0时0分至2022年12月13日2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zhenjia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年1月1 1 9 30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6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 评标 方法

7.1、本项目采用两阶段开标、评标;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即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不少于5名,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0-2分评委酌情打分)

2. 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0-2分评委酌情打分)

3. 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0-2分评委酌情打分)

4. 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0-1分评委酌情打分)

2.技术方案(15分)

1.总体布置方案、节点方案。(0-4分评委酌情打分)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0-4分评委酌情打分)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0-4分评委酌情打分)

4.环境影响分析。(0-3分评委酌情打分)

3.设计深度(5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注:本项可视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注:本项可视符合程度在0~3分之间酌情打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0-1分评委酌情打分)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0-1分评委酌情打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0-1分评委酌情打分)

5、经济分析(5分)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0-1分评委酌情打分)

2. 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0-2分评委酌情打分)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0-1分评委酌情打分)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1分评委酌情打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5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4%、4.5%、5%、5.5%、6%(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评标基准价不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管理、设计控制措施、设计各阶段的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项目管理机构(3分)

1、造价专业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2、设计团队:

①、道路专业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②、结构专业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2年9月、2022年10月、2022年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相关证书,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超过100页扣1分,超过120页以上扣2分。(以标准A4纸为判定依据)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 设计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2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在600万元及以上管网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1分。

注:

1、①工程总承包业绩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及相应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单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单时间为准。②设计业绩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③施工总承包业绩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合同原件,及相应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单原件,时间以竣工验收单时间为准。)

2、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3、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要求提交:

一、选择电汇形式提交的:

1、投标保证金需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虚拟子账号需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获取子账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账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以下默认账号信息仅限镇江市本级项目使用,其他辖市区项目请自行修改编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1989108。

户 名: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2、投标保证金提交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

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3、 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选择保险、保函、担保等形式提交的:

选择采用保险、保函、担保形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将相关提交凭证扫描上传至投标标书的投标保函凭证章节中,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投标保函递交方式的通知》(镇政服〔2022〕42 号)。

10.其它

10.1、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0.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10.3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类似工程业绩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10.4、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市大路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镇江市大路镇人民政府地 址: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

邮 编:212000 邮 编:212000

联系人:赵月霞 联系人:王灏

电 话:051185580611 电 话:18605114862

传 真: 传 真:

邮 箱: 邮 箱:

1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1989119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1989109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1-88980539

1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CA签章办理指南: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在线办理网址: 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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