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崇州市崇阳大道、世纪大道污水管网建设完善和整治恢复工程项目经理部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8
采购编号:JC-CZSZ-24-3-5
1.采购条件
在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崇州市崇阳大道、世纪大道污水管网建设完善和整治恢复工程项目经理部,采购人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崇州市崇阳大道、世纪大道污水管网建设完善和整治恢复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面缘处理器(截污型污水口)等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崇阳大道段:工程位于崇州市唐安路和崇阳大道,西起永安西路,东至崇州与温江交界处,全长 11.5 公里。项目包含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道路改造工程、管网建设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南北两侧规划绿线范围内的绿化工程、管线改造及相关配套工程;世纪大道段:工程位于崇州市世纪大道,北起全友路,南至科达大道,全长 5.2 公里。项目包含道路规划 80m 红线范围内的扩建道路工程、道路改造工程、管网建设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道路西侧 15m 与东侧 50m 规划绿线范围内的绿化工程、管线改造及相关配套工程。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谈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21〕2号);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其他要求)如下要求:
供方提供的各种面缘处理器(截污型污水口)等物资,质量应该符合的国家标准及需方工程施工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供方所供面缘处理器(截污型污水口)等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要求,满足工程需求,对因面缘处理器(截污型污水口)等物资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质量事故负责、并赔偿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序号 | 名称 | 型号、精度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 金额-元 | 备注 |
1 | 面源污染处理器(截污型雨水口) | 640*440* 650mm(H) | 个 | 300 | 面源污染处理器(截污型雨水口)640*440* 650mm(H |
招 标 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玮琦 电话: 13260260812
联系人: 付聪 电话: 1805311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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