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大连市甘井子区张前路和西北路部分区域内涝治理工程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2208 | 工程名称 | 大连市甘井子区张前路和西北路部分区域内涝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2208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市甘井子区张前路和西北路部分区域内涝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甘井子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3月1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3月22日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 建设地点 | 甘井子区张前路(辛吉街-虹港路段),西北路(中华路立交桥-台子桥段)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辽宁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杨丽君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181987430 | 14078022.370000元 | 120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 94.62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辽宁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 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德威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杨丽君 | 李怀鑫 | 丁越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杨丽君 | 李怀鑫 | 丁越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缪永刚 | 邹秀兰 | 付忠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给排水专业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 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证书编号 | 辽221181987430 | 宁2642017201707394 | 赣2362021202186377 | 投标报价 | 14078022.370000元 | 14088136.050000元 | 14099911.370000元 | 工程工期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乙级 | 评审得分 | 94.62 | 93.21 | 93.21 | 企业业绩 |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 | 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德威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一、辽宁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业绩:1、东北解放纪念碑本体修缮及周边广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EPC;2、红旗街道刘家村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3、丹东市振安区五龙背镇集中供热工程项目热源厂及配套工程(二期)项目总承包(EPC);4、察右中旗科布尔镇集中供热系统冬病夏治改造工程设计及施工(EPC)。 二、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业绩:1、贺兰县市县一体化集中供热项目EPC总承包;2、贺兰县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工程(一期银河路)EPC工程总承包;3、银川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银川市内涝积水点综合整治一期工程、西湖挡浸沟上游截污工程EPC施工总承包;4、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一期)、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老旧小区主体改造工程项目(荣昌区清江分水社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一期)和荣昌区清江镇分水社区场镇品质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三、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德威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业绩:1、、西山区主城区城市排水管网排查、雨污水分流、化粪池清理整治暨溢流物防控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四标段;2、西宁市南川东路(昆仑路—海山路)雨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项目;3、中山市东升镇同利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EPC总承包;4、绕城南十字干道、和平大道绿化工程EPC。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