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高家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平台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SJC2024-78CG
项目名称:渭滨区高家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23,09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滨区高家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223,09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57,328.3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污水处理 工程施工 | 渭滨区高家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 文件 | 2,223,094.00 | 2,157,328.3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高家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4)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5)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高家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财务状况良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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