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南镇青山村东安墓自然村污水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溪南镇青山村东安墓自然村污水整治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霞浦县福宁大道88号时代广场2幢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1]FS-ZC[CS]20240194
项目名称:溪南镇青山村东安墓自然村污水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7402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2009.84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溪南镇青山村东安墓自然村污水整治工程
| 1.00 | 317402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限额以上,本项目为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将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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