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宏河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E150100000100186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河县宏河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 已由清水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清发改审批字【2024】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水河县宏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100.00%(自筹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水河县宏河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
2.2建设地点:清水河县宏河镇
2.3招标规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公共卫生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整治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E1501000001001869001001 |
标段名称 | 清水河县宏河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试点项目施工 |
企业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
人员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 |
计划工期 | 2024年10月20日至2025年04月30日 |
合同估算价 | 1682.9819万元 |
招标内容 | 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公共卫生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整治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其他要求:1)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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