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建邺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23-2035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创富江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南湖东路67号熙乐汇办公楼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 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CF-2024-1014
项目名称:建邺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23-2035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45万元
最高限价:45万元
采购需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江苏省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年)征求意见稿和《南京市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21-2035年)工作要求,加强水环境生态系统治理,追根溯源、系统治理,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编制《建邺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2023-2035年)。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目标,梳理区域水环境主要问题,针对性提出符合区域实际的目标任务和治理举措,并形成近远期实施计划。通过科学的规划和有效的治理措施,逐步解决水环境污染问题,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编制范围:建邺区全域,东、南紧邻外秦淮河和秦淮新河,西临长江,北至汉中门大街,总面积80.87平方千米。
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近期至2025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至2035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通过评审并提交最终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03月-2024年08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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