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虹星桥镇刘井村新村公寓楼、雨污水、道路及全域土地整治配套设施和千亩方项目监理服务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建设,招标项目的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县虹星桥镇刘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项目名称:虹星桥镇刘井村新村公寓楼、雨污水、道路及全域土地整治配套设施和千亩方项目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长兴县虹星桥镇刘井村
2.3建设规模:本项目预计工程总投资约1750万元。本次招标工程监理费合同额累计不超过35万元整,监理服务期同工程施工合同工期。
2.4项目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虹星桥镇刘井村新村公寓楼、雨污水、道路及全域土地整治配套设施和千亩方项目监理服务,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新村公寓房、雨污水、道路及全域土地整治配套设施和千亩方项目等各专业工程建设内容,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工作,协调各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并得以通过,在开工前监理准备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
2.6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的建设工程内容计划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整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开工前监理准备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3.投标申请资格条件、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为具备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同时具有或以联合体的形式组成下列①、②两项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生产设施、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①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3.3拟派监理人员要求: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并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国家及《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
(2)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名。
①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③水利工程专业1名,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须由具有水利资质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项目监理员资格:
拟派监理员:不少于3名。
①土建专业1名,具有监理员上岗证书或《监理员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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