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沁阳市崇义镇崇义村污水整治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性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沁国企招2024020号
2、采购项目名称:沁阳市崇义镇崇义村污水整治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10232.8元
最高限价:1910232.8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沁公资采购Z2024-065号-1 | 沁阳市崇义镇崇义村污水整治工程 | 1910232.8 | 1910232.8 | 是 | 1910232.8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为沁阳市崇义镇崇义村污水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灰水治理,寨河清淤,污水处理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人工费: 412149.9元
6、合同的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所在的公司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3.2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施工能力面具备相应的;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注:本文件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如果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需在响应性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 rt.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磋商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 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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