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环芳湖流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定山镇日光村污水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项目概况 彭泽县环芳湖流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定山镇日光村污水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整治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XD2024-XECS-001
2.项目名称:彭泽县环芳湖流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定山镇日光村污水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整治工程
3.预算金额:1049290.58元;
4.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JXXD2024-XECS-001 | 彭泽县环芳湖流域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定山镇日光村污水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整治工程 | 1 项 | 1049290.58元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5.合同履行期限:45天内完成;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需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以上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及拟投入人员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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