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镇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生活污水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Z-HS-2024-120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口镇乡村振兴与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生活污水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404-420203-04-01-45092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石市汇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黄石市汇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祥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西塞山区河口镇。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包含污水全收集处理设施提升、污水设施局部修缮、村湾沟渠治理等。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并不限于:工程范围内管道(含立管、支管)、检查井、排水沟改造、修复等。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所需的工程设计,如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等,同时在后期施工过程中提供现场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设计变更);(2)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3)施工: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等;(4)完成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直至工程验收可交付使用。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计划工期:40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月31日 。
合同估算价:约6900万元。
2.3 其他:本项目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黄石关于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基础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银行按月代发和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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