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项目勘察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内容:主要建设内容有巷道管网HDPE双壁波纹管De200约81902.15m,PVC接户管De110约291776.77m,一体成型PE检查井19554座,农户前端生活灰水回用系统设施12783套,粪污处理站5座。2.1.1 建设地点:邯郸市经开区、曲周县、魏县、鸡泽县、馆陶县5个县区,26个乡镇的357个行政村庄。2.1.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勘察规范要求。2.1.4 服务期限: 10 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项目勘察及相关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4 11:00至2025-01-2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13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邯郸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前利,电话: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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