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金坑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
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广州市白云区金坑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询价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金坑河进行河道整治,总长4625m,改建构筑物跨涌桥涵17座、穿堤箱涵2座、水陂1座,雨水管迁改126m,污水管迁改411m。包括河道护岸整治、草皮铺种、堤顶道路建设、桥箱涵改建,水陂改建等:并对穗丰村2社、3社、4社、30社4座一体化玻璃钢化粪池,2座膜技术处理器进行改造。工程设计标准:(1)防洪标准:整治段堤岸按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设防,河涌堤防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2)排涝标准:按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灾设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清单。
2.2询价内容:广州市白云区金坑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具体内容第五章-合同条款及保险方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服务本采购项目的相应资质。
3.3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内同类工程项目的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6履约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
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 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本次询价采取资格后审,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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