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邳州市城市雨污水混错接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实施的邳州市城市雨污水混错接综合整治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政府投资,已落实。现对本项目(二期)空白区管网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邳州市。
(2)工程总投资:45000万元。
(3)总体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实施建成区 53.46 平方公里范围内雨污水混错接综合整治699处、空白区管网新建48.83公里、管网排查及修复302.68公里。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5)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为(二期)空白区管网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在淮河路(华山路-恒山路)、银杏大道(嵩山路-恒山路、建设路-福州路)、闽江路(运平路-建设路)、黄河路(建设路-福州路)、锦江西路(恒山路-运平路)、福州路(银杏大道-长江路)段道路下新建DN300-DN600污水管道,总计约4.8公里;建安工程费约3200万元。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附承诺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①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②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建造师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5)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数字人民币、þ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收款人: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邳州市农商行运河支行
开户账号: 3203820441010000369987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开通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收款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数字人民币收款方信息如下:
数字人民币钱包ID:0092119823000002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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