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城区排水口污水整治一期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暨中标结果公示 )
项目 名称: 平和县城区排水口污水整治一期项目
招 标 人: 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先生 0596-6095823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西大路 76号
招标代理机构: 漳州平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张 15959494356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 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1807室
工程建设地点: 平和县城
工程交易地点: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规模: 整治现有道路排水口污水。主要整治天河路 10米,河滨路110米,西环路800米、阳光路150米、北环路和玉溪路共330米。概算总投资469.3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91.61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 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10%)
开标时间: 2024 年 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中标候选人: 福建旺鑫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 金额 : (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贰万陆仟柒佰叁拾捌元叁角壹分
(小写) ¥3426738.31元
项目负责人: 陈盛 证书名称和编号: 二级建造师、 闽 2352011201250268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 8 0 个日历天 。
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其他资格能力条件均满足要求。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无。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金星、林以强、沈艳红、许晓清、郑艳凤
监督单位: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0596-5556253
公示期: 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4 年 3 月 4 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注:根据闽发改法规 [2018]444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招标人: 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漳州平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4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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