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刘府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创建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信息
(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条件 | |
项目名称 | 凤阳县刘府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创建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文名称:凤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刘府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创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编号:凤发改审批【2024】151号 |
招标人 | 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
项目业主 | 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信价量化法(超300家转为合理价格竞争法)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名称 | 凤阳县刘府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创建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czfygc202405-025 |
标段划分 | 三个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投三个标段,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可以参加二标段的开标及评审,但不能成为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以此类推。本项目先开一标段,再开二标段,再开三标段。 |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 czfygc202405-025-01、 czfygc202405-025-02、czfygc202405-025-03 |
建设地点 | 凤阳县刘府镇 |
建设规模 | 1.村庄道路:新建混凝土道路约9330 平方米;局部破损水泥路面修补约1700 平方米;地坪恢复及入户。路硬化面积约3300 平方米。2.空置地块整治绿化:空置地块整治面积约11810 平方米;五小园护栏约4080m;沿道路单侧种植行道树约250棵、道路与小广场周边栽种红叶石楠球或黄杨球约630棵。3.污水处理及沟塘整治:现有污水管道清淤疏通约1490m;新建雨、污水管网约4725m;新建化粪池约5座、生态池约6座。道路两侧沟渠清淤,长约3230m;增加1.2m高护栏长约340m。4.节点打造提升:在入口处设置村标9座;新建小型室外活动场地约2020平方米,健身器材5套;休闲石桌凳8套;绘制文化墙约2600平方米;五清一改、卫生改厕等。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刘府村老街北示范点与赵庄社区徐东示范点;二标段:太山村小新庄示范点、太山村新庄示范点、胡桥村胡桥示范点、胡桥村小曹町示范点;三标段:陈圩村后郢示范点、河塘村东湖示范点、郭巷村山底示范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 |
合同估算价 | 三个标段共计750万元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招标范围 |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
项目类别 | 市政公用工程 |
其他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一、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一、二、三标段: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多标段投标 | 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三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
其他要求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时间 | 2024年5月 28日17时00分至2024年6月 18 日08时00分。 |
获取方式 |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3801701。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5月 28日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 18 日08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18日08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操作手册见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6/20240510/f0637388-583d-4c69-8331-05b6adfcf24d.html。 |
招标文件价格 | 0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 8 日17时(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在线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进军 联系方式:15385064086 |
投标人提出投诉的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在线投诉具体步骤和程序请参照服务指南>投诉渠道 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serviceGuide.html;投诉书格式等内容参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投标人服务>投诉受理一次告知书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11022/4b7d87ec-2c58-49b0-b76c-3a6277377930.html。 |
投标保证金收取 | |
投标保证金收取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4万元;二标段:4万元;三标段:4万元;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一标段: ①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 号: 6232811720000031935 ②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 号: 181231058150 二标段: ①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 号:6232811720000031919 ②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 号: 179731060655 三标段: ①户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 号:6232811720000031885 ②户 名: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账 号:178231163215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凤阳县刘府镇2024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创建项目**标段(项目名称可简写)项目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投标保函要求 | 1、为减轻投标人负担,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投标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 2、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
备注 |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投标担保。 2、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
其他说明 | |
重要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 、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制作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提供的相关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企业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调整。 |
特别提示 |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完善投标人信息,并在上传投标文件环节添加联合体投标信息。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 4.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6.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8.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3.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14.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信用报告出具有关问题可咨询滁州市信用办0550-3035032。 |
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 | 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X004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主任 |
招标人电话 | 13955061515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恒盛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凤阳县清华名苑16号楼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进军 |
代理机构电话 | 15385064086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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