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洪招字[2024]第55号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南昌市青山湖污水厂治理片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二期)淤泥处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昌市青山湖污水厂治理片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二期)淤泥处置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南昌市青山湖污水处理片区污水系统整治工程范围北起富大有路,南至南钢铁路;东起青山湖大道,西至子固路、船山路及十字街,面积为51.8km2(不含青山湖湖面),其中,二期工程面积10.61km2。 2、采购金额:12163733.99元;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招标范围:1、对范围内现状排水管网进行清淤处置(含打捞、运输、污泥预处理(含处理站建设)、污泥处置等内容)服务,污泥处置过程中及处置后的产物均需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要求。预估管网清淤长度约38.68831km,预估箱涵清淤5771.11m3,暂定污泥处置工程量14695.71t,最终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2、污泥处置方式:应采用除直接填埋、养殖或作为有机肥原料以外的方式处置污泥(如焚烧、烧结砖、烧制陶粒、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的要求;3、服务期限:2024年10月30日前必须完成本项目清淤处置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工程进度要求为准。4、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需求一览表、技术规格及要求》。 四、资格条件: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污泥处置单位)须具备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评批复;环评批复中需体现允许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或市政污泥作为原材料的内容。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污泥打捞的单位)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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