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芙蓉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072405100001 | 项目名称 | 芙蓉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
标段编号 | 320707240510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芙蓉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芙蓉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芙蓉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连开审批复〔2024〕3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芙蓉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一标段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排淡河支流芙蓉沟; 2、工程规模:排口污水整治工程、截污管道优化工程,含钢筋砼检查井、钢筋砼智能截流井、钢筋砼倒虹井、钢筋砼沉泥井、污水管、雨水管、混凝土路面破坏与恢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 三管 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4、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 。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开工令为准,具体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个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5、监理合同估算价: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10.88万元(高于该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6、其它: 质量标准: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载有二维码的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和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验汇总表, 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 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并已备案)、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投标人确认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并提供 2024 年04月至 2024 年09月连续 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特别提醒投标人: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 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 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与网格对齐)。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01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工具费1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8-85882607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宿路80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18-86080865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153.99.120.98:88/lygnet_hy/HuiYuanInfoMis_LYG/Pages/SSO/login.aspx,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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