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会东县污水处理厂工程(三期)施工图设计(第二次) (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会东县污水处理厂工程(三期)施工图设计(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会东县发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发改〔2023〕15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会东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和业主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会东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会东县发改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东发改〔2023〕15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政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会东县金江街道金沙村、会东镇;
2.2 项目规模:本次新建三期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2.0万m3/d,实现总处理规模为3.5万m3/d,污水排放标准:采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新建截污干管(d800 -d1400)约21.4km,零星段及预留污水支管(d400)约 2.4km;内涝整治点新建雨水管约 1km。
2.3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不含评审时间)。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设计服务等。包括给排水、建筑、结构、电气、自控、暖通、景观、环保专业设计。
2.5 标段划分:设计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13日 开始登陆四川建设网(http://www.sccin.com/)进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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