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城市雨污水混错接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邳州市城市雨污水混错接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邳州市行政审批局以邳行审投发〔2023〕1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邳州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邳州市城市雨污水混错接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邳州市城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主要实施建成区53.46平方公里范围内雨污水混错接综合整治699处、空白区管网新建48.83公里、管网排查及修复302.68公里;
总投资估算金额:45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可研批复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3个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含地质勘察、地形测量、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设计变更、优化设计调整和配合施工单位排查补充完善施工设计等),以及相关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预算评审期间、招标期间(包括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标底、技术文件配合)、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发包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含邳州市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服务工作内容。
2.4勘察、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到缺陷责任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或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或牵头人)自2019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的排水管网(污水整治、或雨污分流、或污水管网、或水环境综合、或提质增效)设计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若以上资料未体现总投资需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3)财务要求: /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牵头人单位人员)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5)技术负责人要求:拟选派的设计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 。
(7)勘察负责人要求: / 。
(8)勘察设备要求: / 。
(9)信用等级要求: / 。
(10)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各方)。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在投标时提供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联合体协议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2日。
5.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2024年03月22日17时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因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2日17时00分。
5.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数字人民币、?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收款人: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邳州市农商行运河支行
开户账号:3203820441010000369987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数字人民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开通投标人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收款方的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数字人民币收款方信息如下:
数字人民币钱包ID:0092119823000002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4月07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7.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参与开标。
7.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9. 评标标准和方法
9.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9.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9.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内容
无。
11.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邳州市水务局
地 址:邳州市运平路57号
联 系 人:桑涛
电 话:0516-6768077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解放南路300号
联 系 人:徐佳
电 话:0516-83861691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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